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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1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在这一年,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紧紧围绕靖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办理的一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一件公益诉讼[1]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一件羁押必要性审查[2]案件获评精品案件,一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获评优质案件。本院被自治区爱卫委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获评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人大宣传先进单位。1个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7名干警获嘉奖。扫黑除恶、智慧检务建设两项工作在百色市院党组会上做经验发言。  

我们的主要工作是: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融入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检察服务”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机构改革、扫黑除恶、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自治区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意见,为靖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力量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等阶段性目标要求,以持续打击面上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理涉恶案件850人。深入推进“打财断血”,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追缴周某某等38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涉恶案赃款26.89万元,在起诉环节依法收缴甘某某13人涉案赃款36.3万元,收缴陆某某9人涉案赃款11.76万元。坚持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坚持“快捕、快诉”,提前介入张某某等13人“3.20”涉恶案等重大涉恶案7次,召开联席会议 9 次,并提出侦查意见,形成打击合力。严格落实“一案三查[3]”,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恶势力线索5件28人,向纪委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8件14人。扫黑除恶工作在百色检察院专题党组会上做经验发言,那坡、德保、靖西三地涉黑恶案件集中由靖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依法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案件1024人,办理了自治区检察院督办的涉案金额1762万的陈某某集资诈骗案、许某某等人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案等重大案件。坚持全员参与决战脱贫攻坚,全体干警安德镇深入三郎、巴兰等多个村与140户贫困户结对帮扶,联系协调项目建设,开展扶贫政策宣传,起诉涉及低保、征地补偿村干职务犯罪2名,保障扶贫资金落实。以国家司法救助为9名建档立卡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5.5万元。积极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诉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案件2件2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4件4人。结合靖西创卫创特工作就生态环境污染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积极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把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与靖西市工商联合会制定出台沟通联系机制,畅通维护民营企业利益渠道。严惩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涉及危害民营企业犯罪案件4件。坚持“三个慎重[4]”,把严格依法办案与化解经济风险、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稳妥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对一起涉及脱贫攻坚移民搬迁项目经营者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结合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靖西商界代表参会,共同商讨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企业对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立足边境打击犯罪,发挥检察职能,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

坚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积极主动融入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

打击犯罪,护航平安靖西。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07968,批准逮捕42486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881001,提起公诉477909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95558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3642人,“两抢一盗”犯罪案件89122人,毒品犯罪案件63124人,偷越或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59件262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件4164人。公诉百色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件12件17、公诉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3件3人。所办案件无复议或无罪情况发生。

   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年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518人,适用率53.62%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减少社会对抗,消弥社会戾气。

法治引领,促进综合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5]”靖西检察版,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处理分流来信来访42件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除匿名信访外实现100%落实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和领导包案制度,推行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继续保持涉检信访进邕进京零记录。践行刑事和解等制度,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对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不捕135人、不诉47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以案释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活动,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2场次。

双向保护,关爱成年人会同教育部门、中小学校持续抓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针对校园欺凌、校园治理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2份。与教育行政部门、团市委、妇联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针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专项督察,督促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健全校园安全软硬件建设、教职工管理制度机制等。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检察长、副检察长均兼任“法制副校长”,开学第一讲上法治课,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拒绝毒品、共护未来”法治进校园活动周等宣讲活动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三、聚焦法律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为实现公平正义强化“检察担当”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司法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部署,积极顺应改革的新要求,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发展,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持续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捕诉一体部署,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和补充侦查制度,同步介入命案及重大敏感案件13件次,立案监督案件13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3人,纠正遗漏罪行9起,提出抗诉1件10人并获百色市检察院支持;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20件次。  

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深入19个乡镇对486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涉恶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对50名涉恶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对监管场所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监外执行存在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30次。加强对捕后羁押必要性条件的审查,对64名在押人员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强制措施。所办理的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入选高检院指导性案例,赵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2019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公正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

稳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生效裁判执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手段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审查民事监督案件5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请抗诉2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获采纳。成功办理的百色市首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7]案件在全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上获通报表扬。

    四、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检察守护”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了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各领域范围的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件,立案11件,案件领域涉及英烈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和国有财产保护等四大领域,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11件。所办理的靖西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以此为题材的专题宣传片《舌尖上的正义》获得社会各界好评。积极探索跨境公益诉讼工作,边境三市检察机关跨境公益诉讼联席会在靖西召开,最高检国际合作局到靖西开展专题调研。

积极践行“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理念。严格执行诉前程序,通过强化监督、沟通、协调,促进相关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着力以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办理的11件公益诉讼案件都是通过诉前程序实现了保护公益的目的,整改率为100%。同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运用法律捍卫英雄烈士尊严。率先在全市引领英烈名誉尊严检察公益保护工作,重点针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欠缺修缮维护等问题加强监督,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整改,引导全社会营造缅怀、崇尚、学习英雄烈士的正气和浓厚氛围。办理吕剑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一案,为《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以来全区首例英烈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深化落实司法改革,注入检察新动力,为推进工作创新打造“检察样板”

旗帜鲜明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检察改革落实落地,以改革动力激发新时代检察制度内在活力。 

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常态化的员额增补和退出机制,通过第三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后全院共有员额检察官15名。构建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聘用制书记员等“1+X”新型办案团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33件,注重发挥指导办案、规范办案的作用。

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按照全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凝聚思想共识,明确职责定位,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完成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划自治区统一管理工作。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按照自治区编办下发的新“三定”规定机构职能设置将原来的内设部门整合改革为5个内设机构5个派出机构,即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派驻化峒、地州、龙临、渠洋乡镇检察室和派驻靖西市看守所检察室,改革后部门人员配备到位。

推进科技与改革深度融合。实施科技强检,开展“智慧检务[9]”建设,建成了集智能语音、无纸化会议系统、远程会议系统、全程同步录音等多功能智能会议室。办公办案实现远程提审提讯、远程视频接访、远程视频指挥调度、移动检务办公等信息化功能。智慧检务实现百色首例使用跨县远程提审提讯犯罪嫌疑人,首例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远程发放司法救助金工作。智慧检务建设与应用工作在全市检察会议上经验发言。

加强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理念,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个铁一般要求,确保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与承担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使命相适应。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六个年”活动、“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模式为主导,开展了军事体验主题党日等活动,逐步形成融合边关检察工作特色的党建品牌。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深化全员教育培训,加大案例式、网络化教学以及与公安、法院联合培训、研讨力度,认真落实案例指导学习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积极参与和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以案代训等。持续加强与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共建的理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开展自主组织举办培训班4次68人次,派员外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0班62人次,参加网络培训或专题讲座35班次320人次。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廉政风险集中排查及防控活动,院党组、派驻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工作集体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行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认真如实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识,年内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七、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为司法公信提升展现“检察作为”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途径、方式和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依法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靖西市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抓好审议意见落实。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视察工作,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专题视察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65人次,重视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为靖西市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报刊杂志650份。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升级改造建设全区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10],通过网站、电话、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搭建民意快车道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47件,公开法律文书331份,重要案件信息124条。加强检媒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通过检察门户网、“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新媒体平台推送法制、检察信息1854条,多角度地宣传了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开展和主要工作成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靖西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虽取得一些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党和人民新期待,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检察产品”供给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更好地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检察业务工作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滞后,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有待优化;三是司法改革需要在巩固和深化上下功夫,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不够;四是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加强,适应新业务、新模式的能力需要提升,人才难招、难留问题仍未解决;五是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抓早抓小需长抓不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增强工作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加强监督,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帮助。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院的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供给能力,努力为群众、为社会、为时代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推进靖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立足靖西市作为中越边境交通要道的实际,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坚决维护边疆稳定,依法打击邪教的破坏活动和妨害边境管理犯罪。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抢盗骗、制贩毒品等犯罪,聚焦边境村恶路霸突出问题整治,推进平安靖西建设。以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着眼于长效常治,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改进检察建议工作,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是坚持主动作为,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我市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沿边开放平台等战略部署,找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全员参与,全力投入,注重发挥职能作用,打击涉及扶贫领域犯罪,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民生。坚决打击走私、非法集资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公益诉讼促进解决关系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食品药品、环境安全问题。

是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展现检察新作为以检察业务为抓手,认真谋划和落实全面提升检察官业务能力水平各项措施,把具体检察业务工作抓实、做细、落到实处,在司法办案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好、落实好,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提升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司法效果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内设机构改革后职责、业务、人员深度融合为抓手,推动“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均衡发展,继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落实改革综合配套措施。进一步整合检察资源,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业务培训、交流晋升等各项工作,激发工作活力。

 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坚决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以“四个铁一般”具体作要求,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以建设边关特色国门检察机关为总目标,深入推进文化育检工程,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以政治建设、业务能力、改进作风等为重点,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持抓早抓小抓“关键少数”,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引向深入,确保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代表的审议意见,注重听取列席人员的建议,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保障和促进靖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针对行政机关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过程中的不当履职、怠于履职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督促无效后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2]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机关自行启动或依申请启动,根据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主观恶性、认罪悔罪表现、羁押期间的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证据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因素,综合衡量是否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继续关押的案件审查活动。

[3]“一案三查”:指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中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4]“三个慎重”:为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非公企业案件时做到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5]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曾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典型。“枫桥经验”经过不断发展,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7]非诉行政执行监督:非诉行政执行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也不履行,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相关权利人申请法院执行,法院依据申请,经过审查裁定执行或不予执行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活动。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切入点,对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作为检察监督工作重点,强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

[8]诉前检察建议:主要指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布公告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按照法律要求,公告期为三十日。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9]“智慧检务”:指在检察工作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感”即通过数据采集、音视频、物联网等全面整合内外部信息资源。“传”即通过优化网络结构,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实现信息安全高效的上下贯通和内外交换。“知”即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建立检察业务知识库。“用”即依托检察数据和新技术构建检务辅助决策支持平台。“管”即创新信息化管理模式,健全科技强检管理体系。

[10]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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