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靖西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靖西市人民检察院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受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靖西市委员会的领导,对靖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靖西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靖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靖西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靖西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靖西市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属于二层机构,无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相关文件和靖西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责,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政治部。派出机构5个:派驻靖西市看守所检察室、派驻地州检察室、派驻渠洋检察室、派驻化峒检察室、派驻龙临检察室。
第二部分:靖西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靖西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5年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5年度总收入1,732.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2.04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1,702.82万元,增加29.22万元,增长1.7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8.8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1,603.12万元,减少64.30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百色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该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百色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该项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当年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收到或应收的非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该项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该项收入。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该项收入。
7.其他收入193.2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4年度决算数99.71万元,增加93.51万元,增长93.78%,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2014年10月至2022年12月职业年金记实费用支出。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9.上年结转和结余0.2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2.09万元,减少1.85万元,下降88.52%,主要原因是减少地方财政兑现历年办案业务经费。
(二)本部门2025年度总支出1,732.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32.27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1,704.70万元,增加27.57万元,增长1.6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党员和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较2024年度决算数0.69万元,增加0.08万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是积极推进党建活动各项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1,312.4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安全等行政运行的各项支出。较2024年度决算数1449.22万元,减少136.80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增减及基数调整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7.84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经费。较2024年度决算数163.89万元,增加143.95万元,增长87.83%,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增减及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50.33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4年度决算数42.48万元,增加7.85万元,增长18.48%,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增减、缴费基数正常增减而变动。
5.城乡社区支出(类)0.15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春节慰问退休干警。较2024年度决算数0.15万元,对比持平,无数据差异。
6.住房保障支出(类)53.8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住房公积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48.27万元,增加5.53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增减、缴费基数正常增减而变动。
7.其他支出(类)6.97万元,主要用于支出2024年残保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下达指标下错科目。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82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1,603.12万元,减少64.30万元,下降4.01%。其中:基本支出936.39万元,项目支出602.43万元。
靖西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6.85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3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数为0.7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数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77.00%,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的支出,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组织活动经费较预算有所减少。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3.93万元,决算数为1,284.64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9.13万元,决算数为686.37万元,完成预算的116.51%,主要用于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安全等行政运行的各项支出,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减变动,根据实际支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4.80万元,决算数为20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40.28%,主要用于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安全等行政管理事务的各项支出,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三类人员司法绩效项目经费、法警执勤补贴和节假日加班补贴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56.8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安全等其他检察业务的各项支出,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追加区管干部涉案款补助经费和2023年结转的政法转移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338.3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安全等其他检察业务的各项支出,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9.56万元,决算数为149.2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1.02万元,决算数为38.37万元,完成预算的93.5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医疗费及公用经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正常增减变动,根据实际支出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12万元,决算数为7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4%,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支出,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正常增减变动,根据实际支出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41万元,决算数为3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7%,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支出,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正常增减变动,根据实际支出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0.3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计息,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正常退休做实职业年金年中追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74万元,决算数为50.33万元。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53万元,决算数为32.72万元,完成预算的92.09%,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险支出,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正常增减变动,根据实际支出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21万元,决算数为17.60万元,完成预算的91.62%,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正常增减变动,根据实际支出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7.62万元,决算数为53.80万元。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7.62万元,决算数为53.80万元,完成预算的93.37%,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在编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正常增减变动,根据实际支出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1.16万元,公用经费75.2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717.82万元,决算数为80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0%。主要用于支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变动引起的人员经费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81.17万元,决算数为7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8%。主要用于检察机关日常运行业务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办公费等办案业务经费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52.06万元,决算数为5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的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抚恤金项目经费。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靖西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靖西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对比无数据差异。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数据对比无差异。
靖西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9.36万元,年初预算数2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7%,较2024决算数40.13万元,减少20.77万元,下降51.7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决算数15.4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决算3.9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差异,与上年度决算数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化。靖西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20.73万元,下降57.3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5年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维护支出15.40万元。平均每辆2.5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0%,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接待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9次,32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81.17万元,减少5.94万元,下降7.32%,主要原因是根据办案工作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调整机关运行经费;较2024年决算数64.54万元,增加10.69万元,增长16.56%。主要原因是根据办案工作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调整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1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6.6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1538.82万元,执行数1538.8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依法完成受理案件数量,年内支持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5年度项目15个,项目支出总额523.9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5个,本级项目支出523.93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23.9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各类收入无法全面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追加,出现预决算差异的现象;二是涉及装备采购项目进度较慢,主要因为预算编制不贴合实际工作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将各类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制;二是统筹各项经费开支,做到专项经费对应支出,联合业务部门,强化预算编制,力争做到高效组织、科学编制、业务匹配、合法采购。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8万元,执行数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通过科学配置办案业务经费,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技术支撑、提高办案质效,确保司法公平、公正高效权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大局。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投入及时、使用规范,有效保障检务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在案件办理、队伍建设、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基本实现了“保障履职、提升质效、服务社会”的目标,但部分指标仍有优化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绩效成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分配,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以评价促管理、以管理提效益”的良性循环。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5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故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本年度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项目。
(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