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难以查封的房产|案“鉴”
时间:2026-03-25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大 | 中 | 小】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违约金约1.3亿元。甲公司在工程款范围内对某房产项目工程折价、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然而,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却迟迟拿不到全部执行款,这是怎么一回事?请看今天的案例。


(素材提供: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 视频制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视频: 刘广强 赵瑞 黄虓 王超)

本院概况
本院简介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检务公开
通知公告
法律文书公开
案件信息
法律法规查询
检察工作报告
网上信访
靖西检察两微一端二维码
靖西检察微博
靖西检察微博
靖西检察微信
靖西检察微信
靖西检察客户端
靖西检察客户端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